2019年5月8日,由重庆市科技局、重庆海关主办,重庆市科研院所协会承办的重庆市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宣讲会在西部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成功举行。来自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庆市畜牧科学院、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庆市中药研究院等20个院所单位的3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宣讲会。会议由市科技局法规处张浩南同志主持,重庆海关关税处处长邓继宽、市科研院所协会理事长刘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斌在讲话中强调,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规范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进口行为的重要政策,希望各科研院所同志认真学习,将国家的政策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邓继宽在讲话中指出,科研院所涉及的科研进口业务,主要包括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个税种,能够减少研发成本,提高科研效率,对促进我市科研事业更好更快更优发展意义重大。
重庆海关关税处减免税管理科科长罗森详细解读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等文件中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的相关政策,以及《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主要内容,以及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的相关手续。
会后,张浩南同志对宣讲会进行总结,并希望各科研院所结合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局,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进口行为。
宣讲会现场
刘斌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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